兴文县中医医院办公耗材采购需求
一、项目清单及参数要求
二、项目分级及评分标准
1、序号1-13为本采购项目的一类产品,每项产品权重为10分;序号14-20为本采购项目的二类产品,每项产品权重为5分;序号21-30为本采购项目的三类产品,每项产品权重为2分;
2、报价方式:本采购项目明细各单项均设单价最高限价,投标人必须对各项单价进行报价,且不得高于各项单价最高限价。单项单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人的报价视为无效投标;
3、评分标准:每项产品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方法=(产品单价最高限价-投标报价)/产品单价最高限价*产品权重分;一、二、三类产品得分累计相加,得分最高者中标。若多家投标人最终得分相同时,依次按一、二、三类产品得分高者中标。
三、质量要求
1、中标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使用说明书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货物质量出现问题,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担;
4、货物必须包装完好,配送物资保证在有效期内;
5、配送货物必须与采购清单的品种、规格、数量一致;
6、中标供应商应负责安装、调试供货产品,如:到指定科室安装更换墨盒、鼓芯等耗材、配件。
四、资质要求
1、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如营业执照副本等。
五、售后及其他服务
1、合同一年一签,中标供应商服务若未达到采购方要求,采购方有权不再续约;
2、本项目购置数量未定,中标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供货, 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的实际需求为准;
3、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因采购人新购置设备,且使用的耗材型号不在本次采购清单中的,耗材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未列入项目清单的,可与采购人协商确定。(中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针对本项内容单独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并进行电子签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4、中标供应商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中标供应商应有完善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体系,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必要的售后机具配置、具有专门固定的售后服务电话,并能提供本地化服务;
5、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供货需求时,须在30分钟内按采购人指定地点供货到场。货物经中标供应商3次供货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中标供应商未能按时交货,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6、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到场,货物需更换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
7、由成交中标供应商负责加粉、维护工作,免费维修、保养相关设施设备,若需更换材料只收取所换材料成本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