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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曝光!僰王山镇这个人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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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正处于秋收备耕的关键时期,也处于农田秸秆焚烧的高发期。为防治大气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僰王山镇全面推进秸秆禁烧工作,重点部署、广泛宣传,巡查整治、立案处罚,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对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的打击力度。

针对近期个别群众心存侥幸心理,顶风作案现象,现就相关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希望广大群众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近日

僰王山镇玉联村伍某

在田里烧秸秆、杂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9条规定

僰王山镇人民政府

对伍某进行批评教育并处以5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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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七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第一百一十九条 在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注: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条款。】






请广大群众要充分认识焚烧秸秆的严重危害,切实增强环保意识,做好监督,坚决抵制秸秆焚烧等行为,曝光秸秆焚烧等违法现象,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如有发现露天焚烧秸秆行为,请立即向所在村委会报告,或拨打僰王山镇人民政府举报电话:0831-8650055


内容来源丨僰王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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